借腹生子这样的代孕是不是合法?记者了解到,2001年2月20日,卫生部颁布了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》,该办法第3条对代孕作了明确的规定,“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,以医疗为目的,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、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。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、合子、胚胎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。”
安徽知名律师卫兵认为,虽然代孕并不合法,但这个规定只是行业规定,主要针对的是医疗机构和医生,并不能作为代孕的法律依据。我国法律没有对代孕做出明确的规定,这是存在立法空白的。目前法律确认和保护生育权的主体只限于缔结了婚姻关系的夫妻。
卫兵还告诉记者,代孕妈妈只有在发生纠纷时,法律手段才会有效。
“站长”打来威胁电话;律师称代孕协议属无效合同
昨天一早,记者和民警来到位于合肥葛大店的一座四层楼房旁,和工商、卫生等部门取得了联系。不过让记者吃惊的是,当记者再次来到代孕窝点所在的二楼时,却发现这里大门紧锁,敲门也无人应答。
随后,记者敲开了对门的房门,一位高姓的女子告诉记者,8月29日早上,租住在这里的人开始搬家。“不过他们家好像也没有什么东西,只搬了一些炊具、餐具,还有一些被褥,只用了一辆小货车就全部搬走了。”当记者询问知不知道这里住着孕妇,这名高姓女子说,她只是租住在这边,“不知道对面的情况,也没有看到有孕妇出入。”
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该房屋的房东。据房东介绍,他是今年6月将房子租出去的。当记者询问他是否知道里面有人代孕,这名房东表示,他并不了解具体情况,只知道家中有孕妇,租房的女子每个月按时交房租,而且是一月一租,所以房租比较高。“他们昨天将8月份的房租交了,然后就搬走了。我只是来检查了房间。”
昨天,本报报道的《地下代孕网调查》引起了广泛关注。昨天一早,记者和民警再次赶到代孕窝点,却发现人去楼空。代孕窝点“刘站长”还给记者打来电话:“你原来是个记者,你等着瞧吧!”